依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和检测工作的通知》(水农【2015】116号)要求千吨万人以上水厂必须建立水质化验室。供水单位应根据供水规模及具体情况,建立水质检验制度,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开展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定期检测。为使安福县水厂化验室装修及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更加科学合理,现向潜在供应商征集招标采购方案供参考。我们将组织专家小组对各单位所提供的选型方案及设备技术、性能、价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工作需求确定性价比最优的设备选型方案为采购方案实施采购。
一、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含:主要仪器设备、水厂厂级理化室实验台柜、无菌室整体隔断、准备间及水电装修。
化验室具备日常常规9项检测能力,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
二、要求:
1、各供应商发挥自己技术经验优势,提供方案、详细参数(可对清单进行细化)、品牌型号、实际报价。
2、我方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是否需要现场勘察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决定,如有需要可直接联系。
3、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实施方案(必须含采购清单和报价,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并用无标识的文件袋密封好,电子稿用一空白优盘拷好一并放入文件袋内。清单格式用我方提供的统一格式进行编辑,方案须包括本次采购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评分标准。
4、技术参数等的设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符合我方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不得设定有倾向性、排他性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5、方案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7:30(此时间为收到时间),方案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密封包装;邮寄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城北农贸市场南面二楼 电话:15970225059 联系人:罗女士 逾期不予受理。
6、各潜在供应商报价须参照市场价,不得虚高。
7、共3间化验室,每间化验室总预算不超过20万元,含装修和设备,交钥匙工程。
8、采购单位:安福县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冯先生18797860146
三、其他说明
本次采购方案征集工作仅作为采购前的采购需求论证依据,工作成果不构成采购人的履约承诺。
附件:
安福县水厂化验室装修及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 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 产品名称 | 产地、生产商 | 品牌、型号 | 配置或参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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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合计 | (大写) (小写)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人): 日期:
注:各供应商按以上格式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