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西路特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福县大数据产业园二期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配套用房项目)B1级挤塑聚苯板采购,询价各位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并于2025年5月6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LTJ20250501】
项目名称:江西路特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福县大数据产业园二期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配套用房项目)
最高限价:1542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预计使用量 | 采购需求 |
1 | 挤塑聚苯板(屋面) | 6500m² | 详见附件 |
2 | 挤塑聚苯板(地下室外墙) | 1400m² | 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依照施工进度及采购人需求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日至2025年5月5日,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线下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6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供应商通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本公告发布在安福县城控集团官网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询价以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报价最低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2、询价结果在评标结束后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
3、供应商的报价包含货物费用、运输费、装卸货、税费(专用增值税13%)等以及履行合同所包括的一切费用。
4、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中须包含: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报价单等。(所有材料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密封(盖章)递交)。
5、质保期2年。
6、供应商的报价需按明细清单逐项报价并汇总,同时注明税率。
7、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附属售后服务,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采购人不支付其他费用。
8、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安排供货;付款方式:(货到付款)材料货到现场后经甲方检验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已到货货款。
9、供应商参照清单进行报价(报价详见附件)。
10、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1、所报产品规格质量一定要符合报价清单参数,如发现不符,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费用,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路特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商务中心5楼537办公室
联系方式: 彭先生18397910285 张先生19970683401
附件:市场询价报价单-大数据(挤塑板)
2025年04月30日